文号 | 索引号 | 00548694/2019-00060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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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杨路平、王镝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杨路平、王镝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
决 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土门办事处:
杨路平,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7年8月15日,该同志受海关总署委派,在鲁山县开展挂职扶贫工作,任中共鲁山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先后分管法制、司法、商务、招商等工作,分包观音寺乡并联系石坡头村。两年来,该同志自觉把海关总署定点扶贫工作融入到鲁山县脱贫攻坚大潮中,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不辱使命,圆满地完成海关总署和鲁山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分管的司法局被市司法局评为“目标考核暨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负责的商务工作荣获“河南省返乡创业试点电商合作示范县”称号。
王镝,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7年8月15日,该同志受海关总署委派,在鲁山县开展扶贫工作,任鲁山县瓦屋镇上竹园寺村驻村第一书记。两年来,该同志认真履行驻村第一书记职责,启动各类帮扶项目25个,投入海关帮扶资金220万元,协调地方资金和社会资本900万元,帮扶发展产业项目4个,贫困家庭收入户均增幅超过50%,上竹园寺村于2018年11月实现脱贫摘帽。该同志先后被平顶山市委、市政府授予“2018年平顶山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被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2019年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平顶山市授予“2019鹰城榜样人物” 荣誉称号。
鉴于杨路平、王镝两名同志为鲁山县脱贫攻坚工作作出的突出贡献,经县政府第39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路平、王镝同志分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