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lsx27/2019-00096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补贴申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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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sx27/2019-00096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补贴申领 |
体裁分类 | |
服务对象 |
关于运营补贴的公示金盛美第四季度
公 示
根据豫财社【2018】8号文件精神,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产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鲁山县金盛美贸易有限公司创业示范园区内2019年第四季度37家商户符合补贴政策,经审核后拟补贴2019年10——12月份房租费用为92500元。现拟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3日——2019年12月19日
监督电话:0375--7172197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