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lsx27/2018-000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补贴申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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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sx27/2018-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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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补贴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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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劳动就业局关于定点机构永兴和培训学校申请培训补贴的公示
公 示
根据豫财社【2017】8号及豫人社【2017】71号文件精神,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的,按实际培训费用补贴,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的,还可以申请生活费补贴,培训定点培训机构鲁山县永兴和职业培训学校2017年第三批(2017.12.28-2018.1.12)申请补贴人数为8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58人。经我局审核后,拟进行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800元,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技能培训补贴共计800×800=640000元,生活费补贴共计158×30×15天=71100元,合计711100元。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2日——2018年1月29日
监督电话:0375——7172197
鲁山县劳动就业局
2018年1月22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