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lsx30/2019-00006 | 关键词 | 未参加年检 批评 通报 | |
主题分类 | 社会组织管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文号 | |
索引号 | lsx30/2019-00006 |
关键词 | 未参加年检 批评 通报 |
主题分类 | 社会组织管理 |
体裁分类 | |
服务对象 |
鲁山县民政局关于对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社会组织予以批评的通报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鲁山县民政局对2018年6月30日前依法登记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于7月1日在县政府网发布了年检结果公告。
对以下13家没有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期限内不能整改的责令其注销。经民政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下年度年检关注重点和监督管理警示档案,13家没有按时参加年检的单位分别是:鲁山县琴台文化研究会、鲁山县食用菌研究会、鲁山县茶产业协会、鲁山县再生资源行业协会、鲁山县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鲁山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鲁山县董周乡花卉苗木种植协会、鲁山县观音寺乡岳村村互助社、鲁山县下汤镇农副产品营销协会、鲁山县背孜乡盐店村高效林果种植协会、鲁山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鲁山县文德留守儿童学校、鲁山县磙子营乡小天使幼儿园。
特此通报
鲁山县民政局
2019年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