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lsx30/2017-00001 | 关键词 | 社会福利、职能 | |
主题分类 | 福利事业发展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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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sx30/2017-00001 |
关键词 | 社会福利、职能 |
主题分类 | 福利事业发展 |
体裁分类 | |
服务对象 |
鲁山县社会福利中心职能
问:社会福利中心的职能是什么?
答:1.收住县域内14周岁一下的经公安发现的查找不到父母的遗弃孤儿(儿童),对他们进行集中抚养,治疗,教育,康复。
2. 收住具有本县户籍父母双亡、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儿,并负责收住孤儿的生活、就医和义务教育等事宜。
3. 宣传对孤孤残儿童的保护、照顾政策和在看护孤残儿童工作方面的先进典型,提高全社会对孤残儿童的关爱意识。
鲁山县福利中心地址:鲁山县振兴路与新一路交叉口正西500米路北
联系电话:0375—3375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