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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1382
信件名称: 退伍军人享受社保待遇问题。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19-04-01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 您好!我是鲁山县马楼乡湖泉店村村民,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的社保问题。我父亲叫龚争义,是一名退伍军人(1979年—1982年),按目前国家的政策,当一年兵应该享受一年的社保待遇。现在遇到的问题是,我父亲身份证的名字有一个字和当年(1979年)入伍时填表时的一个字属于同音字,不是同一个字,这导致到目前为止我父亲还享受不到退伍军人的社保待遇。目前,村里面开的有证明是可以证明是同一个人,也有当年战友的证明也可以证明是同一个人,但是派出所不开证明,派出所说是民证局的责任,民证局说是派出所的责任,说只要派出所到村里面调查清楚就应该开证明,两个部门互相推诿。现在我父亲在江苏常州上班,当地社保局说没有我们这边派出所开的证明,他们办理不成。我父亲在江苏常州上班,回老家一趟也很不容易,事还办不成,现在应该怎么办?刚才写的那封信由于没有写村名和我父亲的名字,又重新写了一遍。打扰了!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4-08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向县社保局咨询,社保局电话为717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