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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1943
信件名称: 鲁山县恒福园小区(原太极公馆)房产证办理问题
信件分类: 求决
提交时间: 2019-05-18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购买的太极公馆一期商品房在2016年与平顶山市太极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产管理部门也有备案。2017年交房时,太极公馆更名为恒福园小区,由于购房发票一直没有开具,至今无法办理房产证。今年1月份已向县政府反映过这个问题,答复是平顶山市太极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税款导致太极公馆一期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由房管局督促太极公馆项目负责人,克服一切困难,及时向县综合治税领导组补缴拖欠税款。到现在三个多月已经过去了,目前仍旧无法办理房产证,在这段时间中,恒福园二期商品房已经封顶,住宅和一期二期商铺不断在销售,资金正在回笼,冀盼政府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于百忙之中过问此事,给予解决。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6-12
回复内容: 你好,收到您的留言后转交给县房管局调查处理,经房管局回复:房管局交易所负责人已约谈平顶山市太极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太极公馆项目负责人,督促尽快补缴拖欠税款,并向业主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但是,该公司仍未补缴拖欠税款。平顶山市太极立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按规定向购房户开具发票的行为系双方民事纠纷,建议购房业主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持生效法律文书直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