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 13759 |
信件名称: | 下汤至鲁山环湖路线道路施工肆意挖毁百姓耕地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19-09-04 |
信件内容: | 各位领导你们好,2019年9月4号,下汤镇至鲁山环湖路段有道路施工队肆意毁坏库区乡老庄组部分百姓承包的耕地,且并未提前通知,部分村民与施工负责人发生口角、沟通无果,施工负责人仅口头表明已取得鲁山县政府授权,进行道路施工。加宽、修缮道路有利于百姓出行,本是利民工程,百姓喜闻乐见,全力支持。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八条也说明: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此次施工,不知道相关单位是否有依法发布公告,是否有依法进行征收,为何涉及的多处被毁耕地集体所有人并不知情。为避免误解和不必要的矛盾,希望各位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能深入了解情况,给予百姓满意的答复,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