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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3759
信件名称: 下汤至鲁山环湖路线道路施工肆意挖毁百姓耕地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19-09-04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你们好,2019年9月4号,下汤镇至鲁山环湖路段有道路施工队肆意毁坏库区乡老庄组部分百姓承包的耕地,且并未提前通知,部分村民与施工负责人发生口角、沟通无果,施工负责人仅口头表明已取得鲁山县政府授权,进行道路施工。加宽、修缮道路有利于百姓出行,本是利民工程,百姓喜闻乐见,全力支持。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八条也说明: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此次施工,不知道相关单位是否有依法发布公告,是否有依法进行征收,为何涉及的多处被毁耕地集体所有人并不知情。为避免误解和不必要的矛盾,希望各位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能深入了解情况,给予百姓满意的答复,非常感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10-1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鲁山县库区乡环库路升级改造为2019年县乡公路及非贪困村通村入组公路建设项目,该项目为环库路(西沟一张湾段),全长25.2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改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总投资8925万元。环库路现有路面为7米,改造后两边各加宽0.25米,路面为7.5米,路两边路肩为各1.5米。2003年环库路修建后,部分路段群众将路两边路肩、边沟做为耕地耕种。环库路此次按设计标准修建,开挖路肩,部分路段开挖的路肩在路边群众耕种的土地上。因10月份全省农村公路现场会要在此路段召开,要求工期紧,个别标段的施工队为赶工期,忽视了与沿线村、组群众的提前告知、对接工作。 9月11日下午,库区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张xx、副主任科员姚xx,交管站副站长刚xx及张湾村村主任王xx、支部委员王xx与群众代表王xx、张xx、王xx等六户在张湾村村室见面,讲解环库路升级改造的重大意义,改造后带给沿线10个村的便利,希望大家以大局为重,为环库路修建提供便利条件。 下一步,将进一步和鲁山县交通局地道所沟通,由地道所加强对标段施工队管理,做好告知、沟通,避免误解和不必要的矛盾,保证施工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