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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4561
信件名称: 壹号公馆小区延期交房不通天然气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19-11-19
信件内容: 各位政府领导: 我是壹号公馆小区业主,现反映壹号公馆小区以下几个严重问题,望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引起重视,及时处理,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1】购房合同第九条,明确写明出卖人应在2018年8月31前交房,但是该楼盘推迟到2018年12月份才仓皇交房,售楼部搪塞应付给出说法是因为政府治理扬尘,封土行动耽误了四个月,那么政府部门是否有明确的文件告知广大群众,封土行动是否真的存在,如果存在,具体时间是多久? 【2】在延期四个月交房的情况下,小区仍然没有达到交房条件,并且减免为期一年的物业费也开始计时,这是否属于强制交房?当时小区路面尚未硬化,小区绿化也是一塌糊涂,交房快一年了,至今尚未通天然气,违反了购房合同第九条第3小条内容:“用水、用电、用气、道路等。具备商品房正常使用的基本条件”。 【3】:即将入冬,广大业主对天然气的诉求日益迫切,物业及开发商方面最开始给出的答复说是燃气公司规定小区入住率达到30%才能通燃气,后来又搪塞业主,说是入住率达到60%燃气公司才能通燃气,后来经我们部分业主私下咨询燃气公司,燃气公司给的答复是根本没这回事,是因为壹号公馆开发商没给人家燃气公司结算,所以才没通。作为开发商的鲁山本土企业‘迷王制衣’如此欺骗父老乡亲,你良心何在? 【4】燃气公司入住率要求的谎言被拆穿后,开放商又通知让每户交纳3465元的燃气材料费,燃气开户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 ,就已经严令取消,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既然国家发改委有文件严令取消,那么这项费用应该在小区开发商办理规划、立项手续前已经缴纳,现在又要二次收费,这是否属于商业欺骗?如果当时开发商未缴纳这项费用,那么政府相关部门是否按照发改委文件规定不予以规划立项?如果政府相关部门在开发尚未缴纳这笔费用的情况下就予以规划立项,这期间是否存在失职或者行贿受贿行为? 【5】小区供水现在为自建水井,前一段经常出现出泥水浑浊,水质发黄现象,并且水烧开后,水垢现象特别严重,水是生命之源,望领导能够重视。 【6】购房合同附件二中,商品房买卖合同公共部位与房屋分摊面积补充协议构成说明一条是空白,只有简单的一句话“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计算”;这是否合法?那么国家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又是什么?公摊面积是否公开透明?住建局、房管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在审定备案合同时是形同虚设还是真正起到了相关的职能作用? 【7】已经开始进行装修的业主很多都反应楼层有裂缝漏水,以洋房顶层最为明显,并且前期10号楼消防箱位置不当,后工程部迫于广大业主的呼声,无奈挪了消防箱的位置,小区沥青道路内圈由于铺设了塑胶跑道,致使内圈高度高于主路面高度,导致雨天路面积水不能流入位于内圈塑胶跑道内的井口,等等这些外行人都能看出来的低级问题的存在,我们房管局、质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是否真正做到了负责把关,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8】小区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没有产权,开发商公开销售,是否合法? ======附言[重点]====== 近几年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即便如此,一套房子对于一个家庭仍是大事,近期小区广大业主正在组织集体维权,由于大多数人在外务工无法回来,所以维权只能通过业主小规模组织,不能回来的业主也都依托网络商议交流,积极出资支持维权活动的进行。壹号公馆由地处我县东南门户,作为东南角脸面,又位于鲁平大道与振兴路两条主干道的交汇处的主要位置。春节将至,如果以上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在外的业主也即将回来过年,届时广大业主很可能会发生大规模的集体维权活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望相关部门领导加以重视!!! 望相关部门领导加以重视!!! 望相关部门领导加以重视!!!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12-16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壹号公馆坐落于鲁山县鲁平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东南.项目占地面积23048㎡,建筑占地面积6661.06㎡,绿化面积8111.2㎡,总建筑面积59329.8㎡。2018年7月,该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平顶山市中恒招投标代理公司公开招投物业服务企业对该项目进行入驻管理,其中标单位鲁山县顺昌物业有限公司,服务期限三年,并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1.关于反映“小区天然气未开通的问题”。壹号公馆小区西侧振兴路正在进行拓宽工程施工,导致通往小区的燃气主管道需要改道重新铺装,现在燃气公司正在施工中。待施工完成和该小区业主开通天然气相关费用(开通天然气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计费)交齐,以及小区业主天然气开卡信息达到天然气公司建档开卡标准后,小区天然气即可通气。 2.关于反映“小区自来水水质差的问题”。壹号公馆物业公司协助开发商对供水系统增加了除沙设备,同时加大了对水箱清理及水井的清洗频率,并且已通过河南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平顶山监测站的鉴定(附有鉴定结果),结果显示各检测项目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保证能够为小区业主提供安全清洁的饮用水。 3.关于您反映的延期交房相关问题。建议您根据买房时签订的买房合同向开发商要违约金;或者您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如若小区业主对物业企业在管理中存在问题反映物业公司不能及时处理,可直接拨打县房管局物业科办公室电话进行反映,投诉电话:0375-7233719。如若想咨询天然气相关事项,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375-5051117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505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