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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5092
信件名称: 谁为此事负责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19-12-25
信件内容: 我家位于鲁山县梁洼镇郎坟村桂营2组,原房屋为完好房屋,我们兄妹多人常年在外地务工,本来完好的房屋,遭到不明挖铝石的(政府未告知单位),不断侵占我村内房屋,2016年秋,房屋挖至我家东侧,距离我家房屋仅2米,且开挖铝石坑未进行放坡,且未进行支护,在不采取相关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开挖,我弟弟2016年将此事告知贾镇长,贾镇长派人过去查看情况后,发现我家房屋未开裂,后不了了之,之后我们在外地打工,回老家慢慢发现房屋屋内变形,我们将此事不断向政府反映,政府不敢出面解决,2018年房屋进行危房登记时,房屋内的墙体已经开裂,后没有统计上,今年我们准备回家过年,现看到房屋被告知成危房,政府不作为,是否想接着把房屋进行强制拆除,我相信共产党不是HSH,我们恳求政府给一个说法,我会不断给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请求尽快回复,老百姓是鱼嘛,求清关大老爷出面解决问题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1-13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反映的不明挖铝石的属于中国铝业公司王家庄矿,该企业办理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0002011013220107492),有效期限是2011年1月至2021年1月。反映人房屋东侧的采坑属于中国铝业公司王家庄矿矿区,此矿区于2016年冬季停产至今。 反映人在郑州工作,有商品住房,反映人弟弟也在郑州务工,在梁洼镇段店新村有安全住房,且父母也居住在段店新村。反映人反映的房屋为反映人父母上世纪70年代建设,此房屋于2015年反映人父母搬入梁洼镇段店新村空闲至今。经梁洼镇土地所及包村干部实地调查(附房屋照片),该房屋不能认定为因采矿造成的危房,实属长期无人居住,年代长久而自然破坏发展成危房。该房屋虽是c级危房,但反映人家在其他地方有安全住房,不符合现行危房改造政策。但可通过本户自行修缮加固达到安全条件,如用于本户居住,则可以不予拆除。 下一步,梁洼镇政府将在春节假期期间,与反映人联系邀请其到梁洼镇政府就住房安全的相关政策进行解释沟通,并建议反映人对其房屋进行修缮加固,达到安全标准,确保其住房不予拆除。 如果中国铝业公司有下一步开采计划和方案,梁洼镇政府要求中国铝业公司首先要与当地涉及住户(包括反映人)签订补偿协议,且落实补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办理的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505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