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反映的不明挖铝石的属于中国铝业公司王家庄矿,该企业办理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0002011013220107492),有效期限是2011年1月至2021年1月。反映人房屋东侧的采坑属于中国铝业公司王家庄矿矿区,此矿区于2016年冬季停产至今。 反映人在郑州工作,有商品住房,反映人弟弟也在郑州务工,在梁洼镇段店新村有安全住房,且父母也居住在段店新村。反映人反映的房屋为反映人父母上世纪70年代建设,此房屋于2015年反映人父母搬入梁洼镇段店新村空闲至今。经梁洼镇土地所及包村干部实地调查,该房屋不能认定为因采矿造成的危房,实属长期无人居住,年代长久而自然破坏发展成危房。该房屋虽是c级危房,但反映人家在其他地方有安全住房,不符合现行危房改造政策。但可通过本户自行修缮加固达到安全条件,如用于本户居住,则可以不予拆除。 下一步,梁洼镇政府将在春节假期期间,与反映人联系邀请其到梁洼镇政府就住房安全的相关政策进行解释沟通,并建议反映人对其房屋进行修缮加固,达到安全标准,确保其住房不予拆除。 如果中国铝业公司有下一步开采计划和方案,梁洼镇政府要求中国铝业公司首先要与当地涉及住户(包括反映人)签订补偿协议,且落实补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办理的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5059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