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领导信箱

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7216
信件名称: 农村收卫生费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0-05-10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让河乡老庄东村村民,我刚刚得知咱们县要求每位村民都要交十元卫生费这是真的吗?如果属实为什么收完钱没有给任何票据。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5-25
回复内容: 经核实:根据(中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要求,该村通过“四议两公开”会议研究商定收费的标准及缴费人员范围,由组长在各组进行宣传并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向村民征收卫生费,没人10元。收缴的卫生费主要用于本村的人居环境打造,购买清扫和盛装垃圾物品,如扫把、铁线、垃圾桶等。并由农办组织人员配合村两委对该村民进行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