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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8221
信件名称: 关于反乡创业的政策扶持及项目扶持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0-07-10
信件内容: 大学生返乡创业做些环保的项目,不知道县里有什么支持,能不能给予一些土地使用方面的支持?或者其他的支持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7-2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反映人基本情况:张豫豪,男,1996年10月出生,周口市商水县黄寨镇草楼村人,2006年左右随家人在鲁山学习生活至今,2019年毕业于郑州大学自动化专业,现住县城东关草庙附近。 2020年7月15日,通过与反映人见面沟通,了解到张豫豪想在鲁山创业,拟办一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废品分拣仓库),投资约200万元,用地面积约3亩,想在城市规划区附近选址。 根据张豫豪讲述的情况,我们提出了以下处理意见: 1、持相关资料,完善发改等相关部门注册、备案、环评等手续的办理; 2、考虑到项目的规模、用途等,建议在城市规划区周边依法依规租赁现有厂房、空闲房屋等解决用地问题;也可按新《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责任领导:陈建民(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电 话:13613758833 责 任 人:邵志彬(用途管制股股长) 电 话:1831761222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5059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