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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8410
信件名称: 鲁山一高违规缩短假期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0-07-21
信件内容: 鲁山一高每逢节假日就以各种理由推迟放假时间并大大缩短假期。根据市教育局文件,平顶山市高中不应以任何理由拖延放假时间,且已规定7月18日开始放假。根据鲁山一高内部学生曾经反应,在鲁山一高违规补课期间,学校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签署所谓的“自愿补课协议”以躲避教育局检查。这种情况多次发生。鲁山一高以让学生学习为理由屡次三番延迟并缩短假期,并以各种手段逃避教育局检查。作为“中原名校”,为“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鲁山一高这种欺骗行为实在与其初衷不符,同时严重违反了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在疫情期间,这关乎学生的身心健康。在此诚挚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而不是以石沉大海为答复!请及时处理!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7-2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关于2020年鲁山县中小学校暑假放假工作,鲁山县教体局根据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文件精神,已于2020年6月10日下发《鲁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0年暑期放假的通知》(鲁教体〔2020〕189号),明确全县普通高中的放假时间:“自2020年7月18日起放假,8月16日学生报到,8月17日正式上课。”,公布举报电话0375-5051132、0375-5093359. 经查: 鲁山一高确有部分学生在校自主学习,未见有教师辅导讲课。经询问学生得知:这部分学生属于自觉利用暑期在教室自学,为了维护校园和学生的安全,年级组安排德育室工作人员和部分班主任值班巡逻。 鉴于此,县教体局明确要求鲁山一高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教育部门通知要求,规范办学行为,按时放假、开学,不得随意变动时间,切实保障师生的休息权利。对于此类自习的学生,学校不得统一要求、不得讲授新课。 处理意见 要求鲁山一高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寒暑假的有关精神,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缩短或变更休息时间,确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放假时间的,须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学生家长说明原因,向社会公示。 沟通反馈 反映人未留联系电话,无法将结果反馈给反映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5051132 责任领导:杨洪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责任单位:鲁山县教体局 0375-5051132 责 任 人:胡金杭 教体局党组成员 13663093777 调 查 人:李文涛 教体局普教科科长 1393867106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5059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