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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调查处理情况
据调查,反映人赵英会张良镇张东村一组村民,其三叔赵群才于2009年3月将座落于张东村一组乱葬坟地北头地(为反映人爷爷、奶奶、父亲、姑姑四人自留地)0.28亩承包租赁给张南村李红伟的宏昌五金厂,承包期为二十年(2009年3月--2029年3月),承包款每年500元每年,共计1万元,分两次付清,目前承包款已经付清。
由于反映人爷爷、父亲已病故,姑姑也已经出嫁,当时家中没有其他人,由其三叔赵群才将领到的承包租赁款交给反映人的奶奶张秀英(2010年12月去世)手中。
张东村两委找到赵群才澄清此事,赵群才自述他本人没有动用一分承包租赁款,可以让有关部门调查。
目前,该地块早已建成厂房,承包款已经结清,把厂房拆除退还占用的0.28亩土地(非耕地)要求不现实。反映人如对该承包租赁款使用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下步措施
1、继续做好反映人的思想工作,确保稳定。
2、反映人有异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责任单位:张良镇政府
责任领导:杜彦辉(镇长)电话:13949453678
分管领导:毛营(副书记)电话:13569560108
分管责任人:孔令飞(总支书记)电话:1378327035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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