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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1277
信件名称: 环境污染
信件分类: 求决
提交时间: 2021-01-31
信件内容: 我门口猪场,开了好多年,没有去镇里都说解决,现在还没有解决,以到夏天我家门窗都不敢开,闻到大,忘领导解决一下。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2-0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调查情况 接到该信访件后,梁洼镇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成立以副镇长陈剑飞为组长,农业中心主任曾红涛、张玉成,包村干部张东沛,村支部书记张会省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对网民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该养殖场位于梁洼镇东街村一组,距离居民区较近,属禁养区,未办理环评手续。群众反映事实。 处理措施 1、督促养殖场按环保要求整改,减少粪污对环境的污染。 2、减少生猪存栏量,缩减养殖规模,限期搬迁。 3、镇村积极协调相关手续的完善,同时做好反映人的思想稳控工作。 责任单位:梁洼镇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陈剑飞(副镇长,电话18239762789) 负 责 人:曾红涛(农业中心主任,电话1393754533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12345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5059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