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调查情况:
针对反映的问题,县教体局迅速成立了调查组,于2021年2月9日对反映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磙子营中心校的教龄、班主任两项津贴以及元月份绩效工资分别于2021年1月22日和1月27日到中心校账户,中心校于1月25日和1月28日全部发放到学校。经查,磙子营第十一小学校长去信用社取钱时人员较多,当天没取到钱。当时教师已全部离校,磙子营第十一小学校长在学校工作群中说明过完年再发放。磙子营中心校已督促学校2月9日下午五点前必须把教龄、班主任两项津贴以及元月份绩效工资发放给每位教师。
处理意见:
教育主管部门责成磙子营中心校抓紧时间督办教师的两项津贴及元月绩效工资发放工作。
责任单位:鲁山县教育体育局 0375-5051132
责任领导:鲁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怀海
责 任 人:鲁山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曹国辉
电 话:13503759955
调 查 人:教体局人事科科长 苏玉瑞
电 话:1383750671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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