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领导信箱

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1732
信件名称: 请问鲁山县人力资源保障局:2020年的特岗全科医生关于社保,合同,编制方面如何安排?何时办理。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1-03-11
信件内容: 尊敬的鲁山县人力资源社保局领导: 你好! 我咨询的问题是:“2020年公开招聘的的鲁山县特岗全科医生的社保,就业协议,合同,编制,薪酬待遇政策实施方面具体安排,给予办理的时间?” 369相关文件【河南省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人才工程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豫卫发【2015】2。 感谢你关注和回复!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3-2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办理情况 经查,反映人系县卫生健康委按据《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平卫[2020]71号)文件要求,依据县政府2020年第49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方式择优招聘特岗全科医生。 按照上级要求,岗全科医生服务期内,在基层工作时间 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它违约责任。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年度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委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满后,鼓励其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符合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如果来自民营医院或原来无工作单位,服务期满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公立医院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聘用后按要求落实相关待遇。 报送人 责任领导:杨洪峰 职务:县政府副县长 责 任 人:匡晨阳 职务:县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电话:13503426129 经 办 人:雷潇潇 职务:县卫生健康委人事股副股长 电话:1599357211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5059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