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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2253
信件名称: 三里河环岛小商贩及违停
信件分类: 建议
提交时间: 2021-04-22
信件内容: 尊敬的政府领导:作为咱鲁山县的本地居民,提点建议。鲁山县三里河环岛东侧有小商贩摆摊,驾车从那路过,买东西停车3分钟就会扣三分罚100元。如果,没有小商贩,司机就不会停车,司机不停车就不会扣分带罚款。很多人不知道那个位置不能停车,小商贩引诱了别人违章停车。进行追偿吧,人家肯定也不给。政府治理不到位,不能只罚款!自己违章了,肯定也承认错误,受处罚也是应该的。但是,依据我国相关条例,环岛路边应该不允许摆摊,不能只装一个摄像头进行罚款,而不进行治理。从摄像头里面看,应该能看到小商贩,明知而不治理,属于不作为。请相关领导进行处罚治理的时候,也进行相关附带治理。各位领导辛苦了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5-0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接此批件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经查,鲁山县三里河转盘属于311国道与242省道的混合路段,该区域内车辆通行量较大,违章停放车辆极易导致道路拥堵。同时,该位置设立有明确的禁止车辆停放的标识和电子抓拍,是交警部门申请后经相关领导考察审核后安装的。关于群众反映的小商贩经营治理归县城市管理部门管辖。 2021年4月30日16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说明事因情况,当事人表示理解。 非常感谢群众对鲁山县公安局工作的支持,如今后对该方面有任何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局交警大队电话:0375—3648500。 责任单位: 鲁山县公安局 单位负责人:王泉水(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联系方式: 13781862999 责任领导: 赵国军(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联系方式: 15136980999 责 任 人: 谭国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科技中队中队长) 联系方式: 1563759905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5059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