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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414
信件名称: 贫困救助请求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17-07-14
信件内容: 鲁山县张官营镇大五营村杨树湾二组贫困户反映:他的妻子患有精神病需要长期治疗,被定为贫困户以来一直未得到任何经济补助,请了解情况后调查处理。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01-30
回复内容: 接到反映后,立即交办张官营镇政府办理。经查:齐某,家中三口人,和其妻儿一起生活。其妻子患有精神病。2016年,反映人被评选为建档立卡一般贫困户。反映人是张官营镇第一批享受入股分红的贫困户,到户增收资金4000元入股金盛源蝎子养殖基地,年分红480元。另外,落实县财政为其每年投保50元/人,办理意外伤害,疾病医疗保障,最高贴付3万元。落实县财政每年为其投保90元,办理贫困户医疗补充救助,人身意外保险。第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还为反映人发放农作物三项补贴,106.46元/亩。经张官营镇政府与反映人联系得知,反映人意愿申请低保金。张官营镇民政所长李某一行来到反映人家中了解情况,详细记录其家庭情况后,李某建议反映人写低保申请,按照程序在村部“四议两公开”后,报镇民政部门。目前,此申请已递交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