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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4707
信件名称: 农民土地被占用
信件分类: 求决
提交时间: 2021-07-21
信件内容: 我家常年在外,但十分注重家中情况,七月中旬听闻邻居说自家农田下面 被擅自埋放燃气管道,自始至终 从未接收到任何通知 或下发的红头文件 告知我家,感觉蹊跷,连夜开车从湖北赶回,次日看到一群工作人员仍然在忙碌,面对我的质疑,不管不问,态度恶劣,我不谈埋在地下埋管路 对庄稼伤害的赔偿,假设 我未听闻 领居家消息 以后在农忙时,不小心破坏了管路,本就不太富裕 面对赔偿 已是难上加难? 地点在 鲁山县八里仓村 S42 去往垃圾厂附近。 望有关部门重视!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8-1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调查情况 2020年,经董周乡政府招商引资,在该乡大元庄村北建一沥青拌合站。该项目在县发改委备案后,根据环评设计、批复予以实施。拌合站所用的燃料为“天然气”,其管道敷设途径八里仓村。项目实施前,市燃气公司先后给琴台办事处、八里仓村两委领导进行了汇报.领导同意并给了支持。管道敷设完成后.不仅解决企业用气问题、同时可惠及沿线东八里仓村、西八里村、大元庄村等村村民。该燃气管道的敷设,不仅是一项惠民工程,更是支持企业发展的需要,在“万人助万企,助力企业发展”的今天,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帮助协调、做好了群众工作,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 处理情况 根据市燃气公司设计方案,该管道全部入地1.5-3米以下敷设,在施工过程中占用部分土地开挖放钻问题,经该村原村主任赵鲁伟协调,厂方给以一定的占地补偿费用。关于网民映占用农田、影响耕种问题,经核实后确认不属实。放钻施工所占用的部分土地,绝大部分是荒地,且管道深埋1.5-3米,该管道采取非开挖定向穿越施工,管道敷设完成后,又将土地恢复了原貌。处理情况已与反映人进行沟通并取得理解。 责任单位:鲁山县住建局 责任领导:刘国政(鲁山县住建局局长) 主管领导:张立民(住建局主任科员) 电 话:13503757136 责 任 人:许富强(住建局公用事业股股长) 电 话:1393754710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5059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