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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635
信件名称: 举报村长贪污腐败 非法占用政府特批款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18-03-27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们是鲁山县磙子营乡宝林村的村民,因实属无奈向您举报。我们联合向您举报宝林村村主任刘长才,在习总书记对贪污腐败的大力惩治下他仍然顶风作案,先现掌握证据如下: 一2012年利用职务之便在没开代表会的情况下,没立合同强行将宝林村三组30亩基动地占为己有(分文未掏)。组长多次催要无果,严重影响村民小组正常开支。 二2015年借儿子婚礼大摆筵席,收取礼品达12万左右,欠宝林村第一酒楼酒店费用近4万元至今未还,导致酒店难以经营。 三2016-2017年将秆清运费共计1400元以种种理由收入囊中至今未给钩机车主李绿坡。 四 2017年利用职务之便将本组织30多亩林地伐后以500元/亩价格承包,分文未掏。还对组织口出狂言:想要钱等着吧。且有土地未给其承包,以自己有拖拉机为由不给赵国俊(承包者)犁地,威胁恐吓使其错过种植期。 五 春节期间伙同本村党员张长青,杨水(监委会主任),以礼品贿赂部分党员,诬告组织,使村党组织人心惶惶,只为在今年换届选举中拉票。。 六 刘长才小学三年级毕业,家有别克轿车一辆,大型拖拉机两台,小麦收割机一台,联合收玉米机一台,年收入达20多万元,仪仗有钱及其村长一职,无视群众欺压部分党员拉帮结派,实为村霸无赖。 以上证据均属实,涉及人员皆可作证,希望上级查明此事,清除村霸,使革命队伍中没有这样蛀虫,还宝林村一片净土蓝天。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06-08
回复内容: 经磙子营乡政府查:1.刘长才确实承包了该村三组大约19亩的土地,每亩租金300元。2014年—2017年三年共应交租赁费17100元,其中组里修路扩宽垫支13500元,下余部分近期补交。 2.刘长才儿子于2015年结婚,当时确实在宝林第一楼饭店待客,但都是自家亲戚。刘长才和宝林第一楼饭店确有账目没有清单,双方互有相欠,我们敦促其尽快结算清楚。 3.据刘长才陈述这1400元,用于李鲁坡清运秸秆300元,1100元用于禁烧小组成员饮水、饮食及大型机械灭火耙地的费用。 4.宝林村三组坝西有一片荒地,分给了三组群众各家各户。由于比较分散,又隔着大坝,是该组群众各家各户自愿把土地流转让其耕种的。 5.关于刘长才拉帮结派问题,暂未掌握证据材料。 此后磙子营乡政府将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同时长期关注反映的问题,一旦有新的线索或证据,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