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领导信箱

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30718
信件名称: 陈小杰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22-03-29
信件内容: 我在网上看到鲁山人社局陈小杰疫情期间不带口罩辱骂相关疫情防护工作人员、我想知道这种公职人员有损政府机关单位形象的、开除公职处分没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4-0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接件后,人社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派驻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就反映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网民希望了解人社局陈小杰(洁)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后续处理结果。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0年疫情期间,陈小洁一人带孩子在家隔离,2月19日下午,陈小杰(洁)在外出时,因未带口罩与所住小区幸福花园防疫卡点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并形成负面舆情,影响了我县疫情防控工作。 三、 处理情况及下步打算 鉴于陈小杰同志的违纪问题,2020年2月19日,鲁山县纪委监委对其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7月21日,县纪委监委给予陈小杰(洁)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四、报送人 责任单位: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肖根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13937568316 承办人:张元宏 人社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1393867122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