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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33597
信件名称: 鲁山华兰生物单采血浆站涉嫌传销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2-04-15
信件内容: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我以前是鲁山单采血浆站的员工,2022年1月3号到3月15号在职,在职期间不管是转正员工还是试用期员工血浆站站长张国利基本每个月都会让员工拉未献过血浆的人,拉来了给予奖励100元,拉不来的话给予罚款甚至第二年待遇不予调整,如此做法请问各位领导是否为涉嫌传销?所以我本人严重怀疑华兰生物鲁山单采血浆站为披着合法外衣的涉嫌传销组织,望各位领导明察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4-2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根据反映的内容,鲁山县卫健委行风办、医政药政股组成调查小组对华兰生物单采血浆站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华兰生物(鲁山)单采血浆站”是2017年10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省卫生厅批准设立并报国家卫生部备案的一家单采血浆机构。于2017年09月08日进行工商登记注册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华兰生物(鲁山)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系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投资的子公司。于2018年08月经省卫生厅验收合格并取得《单采血浆许可证》,于2018年08月30日正式采集血浆。现年血浆采浆量约48吨。该站占地面积约30亩,建筑面积约5611 m2 ,业务建筑面积约2526m2。目前开展采集血液制品生产用人血浆、特异性免疫血浆业务。所有采集的血浆仅提供给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用于生产血液制品。根据《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版)第十章献血浆者管理与服务中第八十一条规定:“单采血浆站应当在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划定区域内开展献血浆者组织动员和健康教育工作。”《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08年版)第二章设置审批中第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单采血浆站的采浆区域。采浆区域的选择应当保证供血浆者的数量,能满足原料血浆年采集量不少于30吨。”依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单采血浆站制定了组织动员献血浆者数量任务,由宜传招募科(简称:宣传科)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栏目、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专职组织动员鲁山县户籍居民捐献血浆,并向居民传递献血浆是对社会奉献爱心、救死扶伤的高尚行为,且对献血浆者自身健康有益无害。血浆站为了让更多的鲁山县户籍居民了解、认知献血浆,会动员曾经献过血浆的所有献血浆者(含浆站员工),用自身的爱心奉献感受,另动员身边居民一起奉献爱心、捐献血浆,并给予动员者100元的电话费补助(含:下乡、交通、话费补助,合称电话费补助)。浆站对每月达到组织动员献血浆者数量任务的宣传科宣传员,正常发放基本工资外,另给予相应的奖金。其他员工作为浆站一份子,将动员居民捐献血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底层级工资调整综合考核项。对完成任务的员工和动员者发放奖励补助,年终对完不成任务的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反映人信件提及“拉来了给予100元奖励,拉不来的话给予罚款甚至第二年待遇不予调整一事。”理解较为片面,与浆站所述不一致;经了解,以上行为应不属于传销范畴。该反映人可能为血浆站原离职员工,因经济纠纷与血浆站产生矛盾离职,心存不满。 下一步,县卫健委将进一步加强卫健系统行业监管,特别是加强对民营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执业行为,严格依法执业,塑造风清气正的行业形象。 办 理 人:冯全领 县卫健委行风办主任13782407225 责任领导:薛杰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1383757938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