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 3830 |
信件名称: | 鲁山县城市管理局违规执法 |
信件分类: | 投诉 |
提交时间: | 2018-04-25 |
信件内容: | 鲁山县城市管理局违规执法,于2018年4月25日对本店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因本店一直有二门头,今天下午城市管理局吴红飞带领几位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来本店下发通知,要求立即拆除广告。其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但是第十六条只是对路边施工作出的规定,并未提及广告。所以我对此通知不服,要求撤消通知。鲁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不懂法,态度恶劣。反应问题请核实,鲁城综罚责改2018第01516号。如未撤销将申请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