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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1313
信件名称: 购房补贴政策、2023年1-3月消费政策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3-01-07
信件内容: 尊敬的工作人员您好: 近期省政府发布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2〕41号。 1、想咨询一下鲁山购房相关全面一点的补贴政策,比如需要的条件、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申请是在哪申请,享受日期起止时间等。 2、另外就是该文件第1条描述的购车补贴,鲁山是否已经落地了,毕竟3月底就截止了,距离截止日期不远了。 谨以此信向您咨询,此致敬礼。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3-01-16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一、反映问题:近期省政府发布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2]41号,想咨询鲁山购房相对全面一点的补贴政策,比如需要的条件、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申请是在哪里申请,享受日期起止时间等。另外,鲁山是否已落地购车补贴相关政策。二、核查情况:收到咨询人问题后,鲁山县税务局立即安排业务科室人员与咨询人取得联系,针对咨询人的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咨询人表示了解。另外,经鲁山县商务局核实,2022年12月30日省政府发布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2】41号)。一、全面释放消费潜力--(一)稳定大宗商品消费。--1、鼓励各地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的惠民政策,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3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按购车价格的5%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截止目前,该政策未在鲁山落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