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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2529
信件名称: 鲁山之窗附近安装新能源充电桩
信件分类: 建议
提交时间: 2023-05-08
信件内容: 近年来,国内连续出台了多项政策和措施,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随着新能源电动汽车的不断普及,我县电动汽车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加。建议:1、合理布局规划,由政府牵头出台城区电动桩建设方案细则及统一管理方案。充分利用道路两侧机动车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小区空地等区域,加大充电桩或充电设备设施的投入,特别强调建议在合适地方新增设置适合数量的充电桩;2、对新建的住宅小区或社会停车场,要求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对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或商业服务设施,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逐步改建或加装充电设施;3、定期做好充电桩的日常维护工作,保障充电桩的日常使用和维修工作。 再次特别建议,在鲁山之窗附近,上宅小区北侧、尧山大道南侧的停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3-05-1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一、反映内容:近年来,国内连续出台了多项政策和措施,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的不断普及,我县电动汽车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加。建议:1、合理布局规划,由政府牵头出台城区电动桩建设方案细则及统一管理方案。充分利用道路两侧机动车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小区空地等区域,加大充电桩或充电设备设施的投入,特别强调建议在合适地方增设适合数量的充电桩;2、对新建的住宅小区或社会停车场,要求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对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或商业服务设施,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逐步改建或加装充电设施;3、定期做好充电桩的日常维护工作,保障充电桩的日常使用和维修工作。在此特别建议,在鲁山之窗附近,上宅小区北侧、尧山大道南侧的停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二、调查处理情况:鲁山县发改委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将“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和布局,充分发挥新型基础设施对创造新供给、激发新需求、培育新动能的引领支撑作用”写入规划。截止目前,鲁山县已建成投运公用充电站10座(不包括高速服务区),共计56个充电桩,现全部正常运行中。鲁山县辖区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共计10个,其中:平顶山南服务区(南、北区)各建设充电桩9台;尧山服务区(南、北区)各建设充电桩1台;尧山东服务区东区建设充电桩4台,西区建设充电桩5台;屋瓦服务区(东、西区)各建设充电桩4台;四棵树服务区(东、西区)各建设充电桩4台,已实现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全覆盖。 2023年,鲁山县发改委指导县国有平台鲁山县城投恒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谋划县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建设项目,计划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对鲁山县各单位(包括医疗机构)停车场及县城内11条主干道道路两侧布局建设充电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320个(120KW双枪)。目前,项目已完成可研批复并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项目前期建设手续基本齐全,正在进行现场勘实地测设计。 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工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县域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建设的通知》(豫发改电力〔2021〕817号)要求,积极组织鲁山县豫能碳中和有限公司进行申报鲁山县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目前,县发改委参照《河南省县(市)示范类集中式充电站建设方案》指导鲁山县豫能碳中和有限公司编制鲁山县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建设方案,并落实建设场址等前期工作。 下一步,鲁山县发改委将积极推动制定公用充电站发展专项规划,积极推广县域内公共区域内及小区红线内合理布局充电设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责任单位:鲁山县发改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