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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3546
信件名称: 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鲁山县露峰办事处对辖区内的企业监管失职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3-08-10
信件内容: 投诉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鲁山县露峰办事处,对自己辖区内入驻的企业监管不到位,存在失职渎职,造成鲁山县广大高校毕业生财产受到损失。 鲁山县中公教育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本人2022年4月7日在鲁山县中公教育分校内与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书》,课程费用为14560元,合同第六条明确约定若未被录用学费将全额退款。2022年9月16日,本人提交退费申请,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完整退费材料,本应安心等待退款,但在2022年10月20日收到中公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无法履约退还14560元学费,需要分成10期,每期1456元,在本人拒绝之后被中公教育强制分期退款,截止目前已退3期的费用,从去年9月16日提交退费至今,剩余资金均未支付。本人多次投诉事情均未解决,但鲁山县中公教育仍在正常营业,仍在欺骗更多的消费者。望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鲁山县鲁峰办事处能够尽到相关责任,对自己辖区内的企业排查到位,对存在欺骗消费者的企业进行整顿,避免给广大消费者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加强对市场的管理,还鲁山县广大消费者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3-08-15
回复内容: 一、反映问题:2022年4月,反映人在中公教育进行公考培训,并与中公教育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书》,合同约定未被录用学费将全额退款,现中公教育违反合同约定,未完成退费。本人多次投诉未解决,但中公教育仍在正常营业,欺骗消费者,望市场监管局和露峰办事处对欺骗消费者企业进行整顿,避免给广大消费者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 二、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交办件后,鲁山县露峰街道高度重视,组织城建办、安监办、经济办、教育办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对该场所营业执照、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该场所负责人不在现场,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已告知该场所工作人员向负责人反馈。下一步,露峰街道将继续跟踪督促其整改落实。 关于退费问题,经核实属于合同违约,建议反映人通过司法渠道解决。责任单位:鲁山县露峰街道办事处0375-585830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