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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鲁山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10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鲁山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5085880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开发股

    编:467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鲁山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项目

鲁山县人民医院

鲁山县城南特色商业区

河南艺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鲁山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项目位于平顶山市鲁山县城南特色商业区鲁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院内东北角,项目占地面积1741.32平方米,总投资3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万元。传染病病区楼建成后将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住院部、肠道住院部为一体的传染病病区,设计床位127张。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配套植物精油系统+紫外线消毒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餐厅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达标后,废气通过排气筒引至房顶排放。医疗废水经接触消毒池预处理后进入院区自建污水处理站,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院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废水经污水处理站“格栅+MBR+沉淀+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鲁山县利民城市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袋装统一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置;医疗废物与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优选低噪声设备,水泵、风机、空调间等噪声设施布置在地下一层或房间内设置,采取基础减振,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附件:鲁山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项目(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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