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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无情 人间有爱

发布日期:2020-12-03         浏览次数:


--鲁山县财政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侧记

“不是国家的这项政策,我的命就救不回来,感谢国家,感谢政府”。12月1日,交通事故受害人李中龙饱含感激地对鲁山县财政局工作人员说。

2020年7月1日,申某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自卸车,沿鲁山县鲁彭线由东向西行驶至库区乡平岭村道路时,与李中龙驾驶的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相撞,事故中李中龙受重伤,后被送往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救治。面对高达15万的医疗费,家里实在拿不出来,一家人急的团团转。县交警大队和李中龙家属向救助基金服务站反映情况后,救助基金服务站工作人员积极指导使用救助基金政策,为其申请垫付13.39万元的抢救费用,有效缓解了受害人家庭面临的燃眉之急。

鲁山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成立自2016年,是财政部门依法筹集的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在县财政局、县公安交警部门、县医疗卫生系统以及中原农险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站的共同努力下,2016年至今,共计救助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员109人次,垫付抢救费用429.01万元。救助基金制度的建立,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此,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只是为了应急救命的垫付资金,并不是供人无偿使用的款项。在伤员治疗结束后,负责管理该基金的办公室依然会向肇事方进行资金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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