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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王国杰等12人行政执法证件(监督证)遗失的声明
发布日期: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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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鲁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王国杰,执法证号:豫D08-551519,有效期至:2020-12-31
李天乐,执法证号:豫D08-260567,有效期至:2020-12-31
二、鲁山县森林公安局
何尚晋,执法证号:豫D08-072120,有效期至:2020-12-31
王 辉,执法证号:豫D08-066853,有效期至:2020-12-31
张 涛,执法证号:豫D08-753906,有效期至:2020-12-31
陈东杰,执法证号:豫D08-328506,有效期至:2020-12-31
李志奇,执法证号:豫D08-757780,有效期至:2020-12-31
徐小五,执法证号:豫D08-900315,有效期至:2020-12-31
蒋宁宁,执法证号:豫D08-166735,有效期至:2020-12-31
蒋新伟,执法证号:豫D08-926958,有效期至:2020-12-31
张宪中,执法证号:豫D08-139109,有效期至:2020-12-31
马万旭,执法证号:豫D08-881279,有效期至:2020-12-31
以上12人的行政执法证件(监督证)在工作中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鲁山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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