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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盛美园区3季度运营补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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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豫财社【2018】8号文件精神,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产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鲁山县金盛美贸易有限公司创业示范园区内2021年第3季度12家商户符合补贴政策,经审核后拟补贴2021年7---9月份房租费用为27083元。现拟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20日
监督电话:0375--7233036
鲁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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