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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制度

发布日期:2018-01-05         浏览次数:

   1、政策名称:临时救助制度

   2、适用范围: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3、主要内容: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按照我县月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救助人数和困难延续时限,发放1至3个月的临时救助资金,情况特殊的不得超过6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办理程序: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村(居)委会协助下,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核实,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民政部门根据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审核意见,按程序进行审查审批。     

   5、联 系 人: 张俊超    许晓斌       联系电话: 0375-508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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