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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8694/2021-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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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鲁山县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县政府批准,决定成立鲁山县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鲁山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县直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各乡(镇)、街道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新杰 县政府副县长
王泉水 县政府副县长 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刘耀东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人防办主任
刘兵战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刘阿蕊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志民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高 军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林继五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洪涛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陈明辉 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
曹国辉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段晓峰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姚 锦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铁良 县民政局副局长
梁科蕾 县司法局副局长
上官国文 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王建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狄天增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
郭大晓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红杰 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范小伟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局副主任科员
李筱娅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雷跃东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于向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祁永超 县统计局副局长
刘 芳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高书曼 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郭祥云 县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宋继平 团县委副书记
黄文斐 县妇联副主席
李晓光 县科协副主任科员
刘会娜 县残联副理事长
杨 柯 县工商联党组成员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刘兵战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民政局副局长王铁良兼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刘阿蕊、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继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王洪涛、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曹国辉、县公安局副局长姚锦、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筱娅、团县委副书记宋继平、县妇联副主席黄文斐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股)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