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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教体局召开疫情常态防控背景下校园安全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2-06-01         浏览次数:

鲁山县教体局召开疫情常态防控背景下校园安全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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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鲁山县教体局组织召开学生复学后教体系统校园安全视频工作会议。主会场(教体局东三楼会议室)参加人员为:局班子成员、局机关各包乡联络人。分会场(各高中、各中心校视频会议室)参会人员为:各高中主管疫情副校长、各中心校校长、各中小学校长。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国辉同志针对校园安全问题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强化三管三必须,压实责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包乡领导、各中心校校长、各中小学校长及相关业务科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教体系统平稳健康安全运行。

二、把好校门关。学校校门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防线。要建立完善的门岗管理制度,强化门卫安全意识和纪律要求,做好值班值守。疫情防控期间,对人员出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来访人员和车辆管理和登记,请示领导获准后方可允许进入校园。上、放学重要时段校门口要设置护学岗,协助保安、交警维持秩序,防范意外暴恐事件发生。

三、要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要按要求配足配齐安保人员,组织教师做好兼职护校工作。要在校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防卫性器械和报警设备等;学校视频监控室、财务室、实验室、计算机室等重要处室和危险品存放场所的出入口要安装防盗安全门,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栏等防护设施;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集中学习和生活场所应当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测更新,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按规定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学校大门口,教学楼、学生宿舍主要出入口、走廊,食堂操作间、配餐间、留样间内和储藏室的出入口,操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应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学校门卫室应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四、寄宿制学校宿舍楼要加强值班巡逻。寄宿制学校每栋宿舍楼应当至少设1名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员(女生宿舍楼宿舍管理员须为女性)加强住宿学生管理,开展夜间巡查应不少于2次。寄宿制学校放学后及夜间时段,应至少有1名保安员在岗执勤。

五、要加强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工作。校车运营单位必须提供相关手续获得运营许可,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要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校车驾驶人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要定期参加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严禁疲劳、酒后、超速驾驶车辆行驶,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校车要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要在规定的停靠站点停靠,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学校要指派专人随车照管学生,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随车照管人员维护学生上下车秩序,监督驾驶员的驾驶状态,帮助、指导学生安全文明乘车,清点核实学生上下车人数,确保不漏一人。

六、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要定期检查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实验楼、体育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且符合消防要求,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是否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检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是否符合载荷要求,用电设备是否存在损坏、漏电风险以及过载保护装置等。

七、要毫不松懈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存放食材的仓库要干燥、通风;食材要离地、隔墙、上架存放,严防腐败虫蛀、过期霉变;存储食材仓库及操作间要采取消除或隔绝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有效措施;食堂从业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工作时必须穿戴整洁干净的工作服,佩戴口罩;每餐次食品要按要求留样;学校要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

八、校舍建筑安全。要全面开展各单位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领导+专家”模式,组织有关人员和技术专家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专业化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仓见底,确保不漏一房一处,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专人,限期落实整改。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双签字”制度,全面查清风险隐患底数。

九、持之以恒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制度,强化安全教育,让学生熟知牢记“六不”内容,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防范、自救和科学救援能力;做好家校配合,压实家长监护责任;动员社会力量,实现部门联动,做好危险水域隐患排查治理,共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着力建立预防学生溺水的长效机制。

十、及时排查处理涉校、涉师、涉生矛盾纠纷。

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上来,努力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坚持依法、及时、就地处理的原则,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要成立专班专组,加强调处力量,依照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灵活妥善处理,尽量做到矛盾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加强对学生的说服教育,多从情感上下功夫,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要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对每一件矛盾纠纷,做到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领导小组要跟踪督办。

十一、加强特殊人员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要高度重视师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查找管理上的短板漏洞,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努力做到让师生内心愉悦,热爱校园生活,有心理上的归宿感。教师要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责任感是使命感,树立“人人都是心理健康教师”的工作理念,不断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在工作中普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真心关爱学生,尤其是单亲家庭、因病因灾致贫家庭、留守家庭的子女,要细心观察,及时关注学生情绪变化,发现心理问题,及时指导干预。要建立通畅的家校沟通机制,通过家校沟通,准确把握学生特点和心理状态,家校携手,多措并举,协同搞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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