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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下汤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0-12-14         浏览次数:

  鲁山县下汤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政府办、农业中心、文化中心、村镇规划中心、计生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站办。

  三、人员构成

  我单位财政全供在职人员72人。

   

  第二部分 下汤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鲁山县下汤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6.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42.56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鲁山县下汤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支总预算1718.89万元。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鲁山县下汤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171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6.33万元,占总收入的85.89%。政府性基金收入242.56万元,占总收入的14.11%。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鲁山县下汤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1718.8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鲁山县下汤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18.89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476.3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它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242.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2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72.8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60.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万元、预备费30.29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的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中,基本支出899.26万元,项目支出819.63万元,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6.33万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鲁山县下汤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9.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8.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商品服务支出210.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82万元,主要包括:遗属生活补助等。

  七、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支出8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会议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53.7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242.56万元。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242.56万元。用于拆旧复垦、沙河、荡泽河治理、农村危房改造奖补、小城镇管护、污水厂排污论证、污水处理厂运营等等。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乡级因为一般没有没有因公出国费用,故增设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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