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鲁政〔2023〕10号
  • 索引号
  • 00548694/2023-00008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县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7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主要措施,6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分别报送至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政府办调研科其中,7月15日和12月30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县政府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通报落实情况,确保2023年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一、抓项目,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一)积极谋划项目

1.向上对接争取项目工作专班,抢抓郑洛平“新三角”、淮河生态经济带、乡村振兴等战略实施和全省推动县域经济“成高原”机遇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

2.聚焦基础设施、生态治理、产业转型等领域,用足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长期贷款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积极向上汇报,精准包装对接,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市计划“盘子”。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

(二)精准招引项目

3.强力推进产业链招商,围绕装备制造、新能源储能、新型建材、绿色食品、文旅康养等产业链条,精准绘制“四张图谱”,积极开展“四个拜访”,实施“链长+链主”双链机制,突出“高大链群”,着力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统筹推进龙头企业招商、股权招商、亲情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飞地”招商。积极参与第十六届豫商大会,组织好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大招商活动。支持北京、西安、深圳、郑州等地鲁山商会作用发挥,开展“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系列活动,推动创业回乡、项目回迁、资金回流。

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完善县级领导分包机制,定期会商研判严格落实奖惩,营造“全员谋项目、人人抓招商”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三)加力推进项目

5.全面掀起“项目建设年”热潮,持续推进“三个一批”活动,优化完善“周会商、月通报、季观摩、年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项目“签约开工建设投产”全生命周期,强化日常调度和要素服务保障对体量大、前景好、链条作用显著的好项目,优先纳入“白名单”,着力解决审批、用地、用工、资金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人行鲁山支行

6.开工建设旅游装备产业园、昭平台水库扩容等项目,推动鲁山机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移民工作服务中心、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配合单位:库区乡政府、瀼河乡政府

7.全年实施重点项目135个,完成年度投资200亿元。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二、强产业,培育经济增长动能

(一)做强主导产业

8.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主导产业,延伸链条,壮大集群,突出抓好旅游装备制造业,新招引企业5家以上,打造国家级旅游装备产业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9.前瞻布局精密机械装备制造业,推进恒海集团智能电器装备制造建设,建成墨工智云智能机器人项目,支持江河机械扩容增量;培育壮大医疗和救灾物资制造业,鼓励洁利康提质升级,推进潞锦工贸建成投产;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加工制造业,支持沣瑞食品扩能提标,确保炜成三期建成投产。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

(二)培育新兴产业

10.大力引进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11.加快发展储能产业,推进鲁山13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做好杜鹃岭120万千瓦、桃岭24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有关属地政府

12.开工建设生物基新材料基地中药制剂产业园抓好钛合金产业园建设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3.推动平煤集团石墨烯新材料等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发展第三产业

14.加快发展商贸物流、数字经济、科技研发、金融服务、知识产权等新型服务业。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市场监管局

15.推进深圳微联星鲁山大数据中心、河南牛车科技“互联网+”商贸物流中心项目,做好进口保税仓的运营推广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16.开工中铁路港通铁路物流园项目。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熊背乡政府

17.推进亿峰达冷链物流产业园建设。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18.支持农产品电商物流园豫西建业农产品物流园作用发挥,全力打造豫西物流中心推进县域商贸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琴台街道办事处、县商务局

19.提振汽车、家电、建材等大宗商品消费。适时再发放一批消费券,全面增强消费市场活力。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20.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县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四)夯实载体平台

21.持续深化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谋划建设南北区企业服务中心,推动综合性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区内道路、生活服务区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加快“腾笼换鸟”,盘活闲置土地200亩、南北区标准化厂房4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总使用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22.支持鲁阳工业园、旅游装备产业园等“区中园”发展,开发区全年实现工业产值90亿元、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三、优环境,筑牢发展坚实保障

(一)创优营商环境

23.纵深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加快实施“有诉即办”“交房即交证”,推进电子证照“应发尽发”“应用尽用”,实现95%以上涉企事项全程网办。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配合单位: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24.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5.全力推进“万人助万企”,确保各项惠企政策精准直达、落地见效。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县“万人助万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6.出台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惩办法,鼓励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新增各项贷款12%以上。

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

27.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增强企业“升规纳统”积极性,新增“四上”企业100家以上、市场主体1万户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县统计局

(二)强化创新支撑

28.继续实施“归根工程”,开展“鲁山情·英才行”人才引进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参加“招才引智”活动,让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发展有空间、事业能出彩。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推进重点改革

29.完成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

30.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运营。

责任单位: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31.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2.深化教体综合改革。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33.统筹推进“五水综改”。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四、重统筹,推动城乡一体发展

(一)建设宜居城市

34.推动县城与平顶山市区协同发展,优化功能布局,打造宜居、韧性、智慧的滨河宜居县城。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35.建成迎宾大道、尧山文化地下停车场、振兴路沙河大桥加固改造工程,加快光明路、北环路改造、人民路铁路立交桥建设,推进泰山路东延、文兴路东延和望城路、府后路等断头路项目,谋划尧山大道西延、滨河大道西延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36.启动45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汇源棚户区改造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租房项目主体封顶,新华、辛集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交付使用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37.完成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项目,再建一批“口袋公园”。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8.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建成35个二级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39.学习兰考经验,优化完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机制,新打造一批示范街区。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鲁阳街道办事处、汇源街道办事处、琴台街道办事处、露峰街道办事处、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40.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责任单位:县三创办

配合单位:县三城联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二)打造和美乡村

4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2.新建高标准农田5万亩、提升项目2万亩,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4万亩以上,确保粮食稳产增产。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3.争创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责任单位: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44.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培育食用菌、蔬菜、林果、养殖、柞蚕等龙头产业发展,抓好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5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启动鲁山现代蚕业丝绸家纺产业园项目。新增“两品一标”农产品3个。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蚕业发展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5.进一步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鼓励涵盖一二三产业的小微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6.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镇村规划编制,加快“四美乡村”项目建设,持续开展“六乱、六清”集中整治行动,完成改厕6500户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13个专项牵头单位

47.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移风易俗。

责任单位:县文明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8.建立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49.推进马楼乡、辛集乡、河乡撤乡建镇。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马楼乡政府、辛集乡政府河乡政府

(三)推动城乡贯通

50.加快焦唐高速、叶鲁高速鲁山段和综合客运站建设,启动县游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做好平漯周高铁鲁山段前期协调保障,完成省道240尧山镇上坪至霍庄段旅游公路升级改造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51.改扩建“四好”农村路100公里,力争环湖路创“全国美丽农村路”。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52.建立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全链条综合服务保障机制,加快屋顶光伏发电整县推进工程建设,220千伏昭平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漫流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打通城南双回路通道抓好10千伏电网互联互供能力提升。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有关属地政府

53.深入推进“四水同治”,开工建设张良镇、磙子营乡南水北调规模化水厂,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张良镇政府、磙子营乡政府

54.启动龙潭峡水库建设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55.实施磙子营乡、张官营镇“水美乡村”项目,推进农村水系连通。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磙子营乡政府、张官营镇政府

五、保生态,擦亮绿色发展底色

(一)深化污染防治

56.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加强涉煤涉气工业企业、扬尘、柴油货车、臭氧等污染源综合整治,大气主要指标保持全市先进位次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57.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攻坚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8.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6%,水质考核断面综合达标率力争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9.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保持土壤环境质量稳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

(二)建设绿色家园

60.深入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局、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

61.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再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局、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

6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更好发挥静脉产业园作用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局

配合单位:张良镇政府

63.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

(三)筑牢生态屏障

64.深入推进林长制,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生态保育带建设,有效推进山区困难地造林和湿地生态修复,完成森林抚育5万亩。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65.加大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滥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河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66.高质量完成“三区三线”划定任务。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67.持续深化“河长+”工作机制,打造一批省级幸福河湖。

责任单位:县河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六、促融合,赋能文旅创新发展

(一)推动文旅融合

68.坚持全域谋划、产业融合,围绕文化、生态、农业、康养、体验等业态,大力实施“旅游+”“+旅游”战略,丰富和创新旅游产品供给。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69.推进沙河生态修复和提升二期工程,启动“熙隐里”文旅康养小镇建设,建成投用“米奇王国”动物园,全力构建滨河生态旅游带。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沙河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70.抓好尧山温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改造提升、尧山文旅生态综合体、华谊启明东方“星剧场”等重点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尧山镇政府、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配合单位:辛集乡政府、县发展改革委

71.培育尧山镇上坪村、团城乡花园沟村等一批高端民宿集群,打造尧山镇、赵村镇、四棵树乡、梁洼镇等一批特色“乡村游”品牌。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鲁山县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2.继续举办杜鹃节、漂流节、红叶节、血桃节、酥梨节、滑雪节等节庆活动,助力文旅市场持续升温。支持尧山镇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争创国家3A及以上景区3家,积极推进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属地政府

73.探索“总部+基地”模式,吸引在外企业返乡创业,助力文旅经济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尧山镇政府

(二)繁荣文化事业

74.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展民俗展演、非遗展演、戏曲进乡村、舞台艺术送基层和广场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5.加快推进科创中心、图书馆等项目,启动城市书屋建设,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打造“书香鲁山”。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76.深入挖掘姓氏、墨子、花瓷等优秀文化资源,组织举办世界汉字节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单位:仓头乡政府

77.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做好鲁山仙人洞遗址、汉代冶铁遗址等古代遗存保护。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78.大力支持文艺战线工作,再推出一批优质文艺作品、打造一批特色文创产品。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

配合单位:县文联

(三)深化文明创建

79.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大别山精神、红旗渠精神、焦裕禄精神,加强烈士陵园等红色场馆修缮管理,传承红色基因讲好鲁山故事。

责任单位:县文明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80.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统筹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

责任单位:县文明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81.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责任单位:县文明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82.加强网络文明建设,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七、增福祉,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一)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83.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落实“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改薄项目。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84.支持普通高中多元特色发展,建成致臻高中,推动向阳中学建设。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琴台街道办事处、鲁阳街道办事处、县财政局、县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85.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86.引导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87.启动农村教师保障住房建设。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88.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力备战第十一届市运会。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89.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6000人、农村劳动力就业6800人、返乡创业3800人。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0.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5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5万人。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1.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攻坚行动,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养育保障标准及补助水平。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2.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县民政局

93.推进市本级公墓建设。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辛集乡政府

94.健全长寿老人补贴补助机制,弘扬尊老孝亲优良传统,擦亮“长寿之乡”牌子。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三)倾力打造健康鲁山

95.完善疫情防治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加大预防宣传力度,全力做好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坚决做到“保健康、防重症、强救治、优服务”。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疾控中心

96.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建成江河医院医养中心工程,完成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开工建设鲁南医院、县精神病医院,强化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97.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确保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100%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8.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加快居民电子健康卡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99.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再创建2家省级示范性中医馆。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

100.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群众卫生意识。

责任单位:县三创办

(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10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完善信访积案化解机制,争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

102.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争创“河南省法治县”。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103.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涉毒涉赌等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104.新建尧山、下汤、辛集、磙子营派出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尧山镇政府、下汤镇政府、辛集乡政府、磙子营乡政府、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住建局

105.坚决落实“四个最严”,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强力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突出抓好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经营性自建房、危化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106.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双拥共建等工作,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推进双拥共建、军民融合。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防事务服务中心

107.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局

108.开展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配合单位: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3年4月27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