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越来越冷,说一件暖心事儿~
1.小区什么时间能供暖?
答:具备供暖条件的小区正常情况下供暖时间为当年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一个采暖季4个月共计120天。
2.采暖费怎么收取?
答:依据鲁发改[2024]144号文件规定:1.居民采暖用热0.165元/平方米/天,按建筑面积的90%计费;2.非居民采暖用热0.24元/平方米/天,按建筑面积计费,缴纳天数为一个完整的采暖期。
3.热力管网由谁来建设?
答:小区规划红线以外的热力管网由政府牵头建设。小区红线以内的热力管网包含站前一次网、热力交换站、庭院管网和单元及入户控制阀门,由小区内部组织建设。开发商承诺双气入户的小区由开发商负责建设,开发商未承诺双气入户的小区及老旧小区,需要开发商和物业或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筹集资金建设。以上2项经热力公司验收合格后免费并入主管网,实现供暖。小区红线以内的热力管网产权归小区业主所有。
4.符合什么条件能供暖?
答:(1)用户所在小区在现有集中供热市政管网覆盖范围之内的,小区物业或业主委员会统计用热率,小区用热率在30%以上的向热力公司申请用热,热力公司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现场勘察,符合条件的安排设计人员设计方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公示设计方案,公示后向鲁山县住建局备案资料并进场施工,换热站及庭院管网建设(工期45天左右),同时开展用户报名缴费相关工作。
(2)针对目前尚未覆盖供暖管网的小区,我县已规划二期管网建设工程,该项目获批后实施。工程完工后,鲁山县城区集中供暖覆盖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基本能实现城区范围内80%区域的覆盖。
5.没有在11月15日供暖的小区还能用暖吗?是怎么计费的?
答:能用暖。部分小区因施工启动时间较晚,且项目规模较大,需一定工期完成小区内供热管网建设,导致未能按期供暖的,以实际供暖日期为准,按照上述收费标准收取。
6.供暖前期常见问题
(1)室温达到多少正常?
答:根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集中供热室内温度不低于18℃。供暖初期,供热系统需要时间进行热态调试,管网中的热水到用户家中是一个逐步升温的过程,其间可能出现温度波动或局部不热的情况,一般需要3-5天逐渐稳定(在此期间热力公司会进行调试、排气、排污等工作。调试期结束后,若用户反映室内温度仍未满足标准,与热力公司联系并及时排查问题。
(2)管道不热正常吗?
供暖前期管道不热是较为常见的现象,主要原因如下:系统调试阶段会有管道积气、阀门未开启等情况。建议用户可先对户内阀门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正常开启,同时对暖气片或地暖分水器处进行排气,若上述操作后仍不热,建议联系热力公司排查相关问题。
(3)去年用过暖气,今年继续用暖还用不用开阀了?
答:不用。去年正常用暖的用户今年已缴费的用户,供暖阀门保持开启状态,无需操作开阀;若去年已用暖但今年尚未缴纳供暖费的用户,将在供暖调试期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关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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