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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5223
信件名称: 强占私人坡地毁坏私人财务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4-03-11
信件内容: 鲁山县赵村镇派出所李欣欣,依仗自己在公安机关工作,教唆家人故意毁坏私人财物,无故强占私人坡地,在村委调解,我证人证言充足的情况下,他拒不提供任何证据,我行我素继续侵占毁坏我私人财物,在我报警无果的情况下,他越过村委递交材料到赵村镇×副镇长处,实属关拉关系,勾结领导仗势欺人,无奈烦请领导明察秋毫,为民做主!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3-2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 网民反映赵村派出所李**强占私人坡地毁坏私人财物。 二、调查情况 经查,2022年11月李**通过鲁山县保安公司公开招聘,被招录为巡防队员,后被分配至鲁山县公安局赵村派出所工作至今。反映人张**和被反映人李**均为鲁山县赵村镇宽步口村人。2023年反映人张得**和被反映人李**家因土地权属问题引发矛盾纠纷。后经村两委协调,一直未果。2023年9月21日,双方再次发生矛盾后报警。接报警后,公安局立即指派赵村派出所值班民警杨**带领两名辅警处警。经处警民警了解情况后,发现双方系因土地权属问题不清引发的纠纷,遂告知双方可通过村两委、土地部门或者到法院诉讼解决,同时告知双方不得将矛盾升级。 2024年3月15日,鲁山县赵村镇副镇长及公安派出所所长,带领小尔城片相关工作人员实地查看。 李**房屋后边有立石为界,其加固砂石防止洪水冲刷,没有侵占对方坡地,存在争议的坡地没有损毁。 三、处理情况 通过实地察看,并召开协商会,争议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由李**给予对方适当补偿,双方同意并签订了协议。 责任单位: 鲁山县赵村镇 鲁山县公安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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