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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6631
信件名称: 关于樱桃树是否属于农作物的问题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4-05-13
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樱桃树是否属于农作物?想咨询一下本省对农作物范围的规定,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05-2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一、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樱桃是否属于农作物?想咨询一下本省对农作物范围的规定,谢谢! 二、调查内容 根据反映人咨询的问题,2001年2月26日,原农业部发布第51号令《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农作物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果树(核桃、板栗等干果除外)、茶树、花卉(野生珍贵花卉除外)、桑树、烟草、中药材、草类、绿肥、食用菌等作物以及橡胶等热带作物”。第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处理意见 根据第51号令规定,樱桃树属于核桃、板栗等干果除外的果树,属于农作物。目前河南省的农作物范围依照该规定。责任单位:鲁山县农业农村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