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
希望能解决一下一高附中门口学生车辆乱停放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而上初中的年龄应该是12-15岁左右,所以该校学生骑电车是否已经违反交通法。况且我们县上学都是按区域划分,应该学生居住地都不算太远,应该不需要骑电动车上学。而现在路边电动车随意停放,占道停放,已经严重影响到附近居民的出行安全,希望有关部门能引起重视,加以管理。
二、问题调查情况
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鲁山县教体局立即成立了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核实,鲁山一高附中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经常通过各种形式教育学生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上学,要求离家较近的学生尽量步行到校,离家较远的学生尽量由家长接送。学校每天安排志愿者摆放校门口路边停放的电动车、自行车。据了解,在调查组入校调查前,学校已与学校周边居民进行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学校每天加派志愿者摆放城壕南电动车,如有乱停乱放现象,及时批评教育。同时,学校继续与交警、城管等部门联系沟通,搞好联防联控,共同解决车辆乱停乱放、交通拥堵问题。
三、处理结果
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鲁山一高附中已与城壕南居民达成一致意见,每天加派志愿者摆放城壕南电动车,如有乱停乱放现象,及时批评教育。同时,学校将继续加强与交警、城管等部门的联防联控,共同努力,缓解城壕路交通拥堵问题。责任单位:鲁山县教体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