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鲁林〔2025〕86号
- 索引号
- lsx40/2025-00657
- 关键词
- 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
- 主题分类
- 乡镇局委信息公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鲁山县林业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鲁林〔2025〕86号 】
发布日期: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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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公布,第226号修订)规定和有关要求,鲁山县林业局对2025年3月1日前以鲁山县林业局名义印发或起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决定:
《鲁山县林业局 鲁山县财政局 鲁山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 鲁山县2024年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林〔2024〕40号)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失效)。
对宣布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鲁山县林业局决定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
件目录
鲁山县林业局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
鲁山县林业局决定废止(失效)的行政
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鲁山县林业局 鲁山县财政局 鲁山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 鲁山县2024年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 鲁林〔2024〕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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