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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林不动产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9         浏览次数: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继004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于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花园路南段路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 0375---3376606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  落
不动产权证号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张心平宅基地使有权及房屋所有权鲁山县张官营镇玉皇店村三组豫2023鲁山县不动产权第2039961号张晓林




      登记机构:鲁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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