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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宇宏不动产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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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 |||||
| 编号:2026继0051 | |||||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于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花园路南段路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 |||||
| 联系方式: 0375---3376606 | |||||
| 序 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 宋建臣 | 宅基地使用权 | 鲁山县露峰街道曙光社区 | 鲁国用(2001)字第2200308号 | 宋宇宏 | |
| 登记机构:鲁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
| 2026年6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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