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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鲁山县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三公经费增减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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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对“三公”经费很重视,认真贯彻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六条禁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开支制度执行,尽可能降低招待标准,力争使“三公”经费降至最低标准。 我单位因公出境人员本年度没有开支。由于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因此不存在公务用车维护费用。我单位公务招待费用为0.59万元,比往年下降了40%,再下一年度会继续执行贯彻规定,尽可能的将“三公”经费将至最低。 中共鲁山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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