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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职业教育中心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7-01         浏览次数:

鲁山县职业教育中心道路建设工程已经立项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鲁山县职业教育中心的委托,代理本次施工招标工作,因第一次招标流标,现进行二次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鲁山县职业教育中心道路建设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LZC2013-Ag013        

二、工程说明:

工程地点:鲁山县三高院内

工程概况:校园内道路、排水及排污工程,路长约980米;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上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任何重大事故;

3、拟投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无任何重大事故记录。

4、拟投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5、企业注册地清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证明其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6、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7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3 7 1 日至 2013 7 7 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30

2、报名地点: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报名须提供资料:有意者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2012年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及缴费凭证;进平备案介绍信;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六、招标联系事项:   

      人:鲁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联 系 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0375-389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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