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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四棵树乡南营中心村排洪渠及沿河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四棵树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鲁山县四棵树乡南营中心村排洪渠及沿河路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2.1项目名称:鲁山县四棵树乡南营中心村排洪渠及沿河路建设项目
2.2采购编号:LZC2013-Ag050
3、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鲁山县四棵树乡南营中心村。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4.2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项目经理持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承诺无在建工程;
4.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5 持有企业注册地清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有效);
4.6 外省、市企业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4.7 持有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4.8被授权人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提供被授权人2012年以来社会养老统筹缴纳证明、劳务合同、2012年以来工资单。法定代表人除外);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2 报名时须携带: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进平备案介绍信、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二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平顶山日报》上发布。
9、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山县四棵树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1373390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