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政府采购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鲁山县瓦屋乡中心镇河滨大道美化及排污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7-16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瓦屋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鲁山县瓦屋乡中心镇河滨大道美化及排污工程施工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并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LZC2013-Ag034

2.2工程概况:本工程共分为两个施工标段,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

工作内容

第一标段

李小欣加油站前路口西侧至大桥路十字口,全长752.3m

第二标段

大桥路十字路口东+18.3m至中心路丁字路口,全长754.3m。(其中文化路100米硬化),不包括两座小桥长度。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施工时指定范围和内容为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持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3.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持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清欠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有效);

3.5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平建【2011137号);

3.6持有建设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需具有如下资料:①查询申请书;②公司介绍信;③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组织机构代码证);

3.7项目经理持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8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4.1 请报名人于2013071620130722(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有关证件原件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

    5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6.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鲁山县瓦屋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1373390532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