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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妇幼保健院室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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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妇幼保健院室外工程施工已经立项批准,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鲁山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代理本次施工招标工作,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鲁山县妇幼保健院室外工程。
招标编号:LZC2013-Ag063
二、工程说明:
工程地点:鲁山县妇幼保健院院内;
项目概况:主要施工内容为妇幼保健院室外配套公用设施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道路及配电工程;
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上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无任何重大事故;
2、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任何重大事故记录、无在建工程;
3、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企业注册地清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有效期内);
5、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外市企业)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6、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须知:
1、报名时间:2013 年 8 月 14 日至 2013 年 8 月 2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须提供资料:有意者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进平备案介绍信、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日报》上发布。
六、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鲁山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5-389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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