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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中医院新址病房楼及急救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鲁山县中医院新址病房楼及急救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鲁山县中医院的委托,对上述项目的施工工程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因首次招标施工标段流标,现发布施工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中医院新址病房楼及急救中心工程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LZC2013-Ag017
2.3建设地点:位于鲁山县尧山大道(原和平大道)以南,花园路以东
2.4建设规模:病房楼工程为地下一层、地上九层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18529平方米;急救中心综合楼为五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4237平方米。
2.5工期:
施工工程:5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施工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及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
施工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3.2须具有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注:开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时须携带查询申请书、公司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3外地企业提供进平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执行;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企业近两年所承担工程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3.6投标单位至投报本工程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提供单位注册地清欠职能部门所出具的有效证明)
3.7项目经理具有房建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时无在建工程;
3.8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资质挂靠。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山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女士 杜女士
电话(传真):0375-2689169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新华区检察院西隔壁 嘉德商务宾馆四楼 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